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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30 16:33:32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

执行款发放公示

2023)粤15791

本院在执行黄慧藤案过程中,需向黄慧藤退还执行款人民币34210.5元,黄慧藤委托其子范展铨代为领取执行款。现将黄慧藤委托领取执行款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日。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向范展铨发放执行款人民币34210.5元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78号执行一庭

邮  编:516600

人:范文康   联系电话:0660-3366445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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