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诉讼服务>法院公告>送达公告

(2021)粤15执恢25号

发布时间: 2023-08-14 11:26:30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15执恢25

深圳市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企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汕尾市天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百货广场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企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们公司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15执恢25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本院(2012)汕尾中法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法官    联系电话:0660-3297826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腾飞路78号市中级法院执行局

    二○二三年七月十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