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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研究室主任黄立靖同志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文章类别:妇女之家专栏 发布时间:2017.04.25

我院研究室主任黄立靖同志荣获“全国维护

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近日,全国妇联下发了《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院研究室主任黄立靖同志榜上有名,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这是继我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之后的又一国家级荣誉,不仅是黄立靖同志个人的光荣,也是全院干警的骄傲

黄立靖同志作为我院“妇女之家”创建活动的主要参与人,把妇联工作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以创建省级“妇女之家”和“巾帼建功法治服务队”为载体,组织开展多项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组织开展了儿童福利院志愿服务献爱心活动、小学生模拟法庭活动,第一次“国家宪法日”妇女儿童法律宣传活动等,筹办“妇女之家”活动室,撰写的宣传材料在《中国妇女报》上发表,经验总结材料被各级妇联采用推广。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我院“妇女之家”示范点纷纷受到上级领导和各大媒体的关注和考察,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受到时任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马兴瑞和时任省妇联常务副主席阎静萍等领导的考察指导和高度肯定,社会维稳、司法审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平安家庭和平安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和谐稳定。

成绩的取得振奋人心,催人奋进,希望全市法院干警以黄立靖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创先争优,努力争创市优、省优甚至国优,为汕尾法院添光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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