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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第四、十三党支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 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文章类别: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8.04.13

第四、十三党支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
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月20下午,根据院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第四、十三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欧春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第十三支部书记麦莉美同志主持会议,行政庭、审监庭、行装科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的主要精神。

与会人员纷纷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发表了自己的深刻体会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目标。

欧春华副院长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语重心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每一名党员在今后都要更严格地要求自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二是要干实事求实效,强化责任担当,做想为、能为、敢为的法院干警;三是勤学善思,敏于求知,做业务上的精干者,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四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争先创优,在“三年争全省中游”的目标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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