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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法院依法宣判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犯罪案
文章类别:法院新闻 发布时间:2020.02.27
海丰法院依法宣判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犯罪案
海丰法院经审理查明,
海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钦、张某闻持械随意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严惩;鉴于其对本案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