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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给予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扣30分暂停委托一年处理的通告
文章类别: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3

广

 

  关于核准给予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扣30分暂停委托一年处理的通告

 

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在受理陆丰市人民法院(2020)陆法司评字第10号案评估期间,存在开展评估业务没有统一受理,出具的正式报告书存在瑕疵,影响报告书公信力的问题。陆丰市人民法院根据《广东省司法委托中介机构诚信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给予扣30分、暂停委托一年的处理,我院予以核准,并报省法院备案。暂停委托时间自2021年7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19日止。

特此通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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