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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2020)粤15执异30号公告[向广东省金洋进出口(集体)公司汕尾市公司送达法律文书]
文章类别: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7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15执异30号
广东省金洋进出口(集体)公司汕尾市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蔡英与被执行人汕尾市港澳流动渔民服务中心、广东省金洋进出口(集体)公司汕尾市公司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作出了(2020)粤15执恢2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0)粤15执恢27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汕尾市农业农村局不服上述执行裁定,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本院已立案审查,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请于公告期满五日内提交答辩材料;逾期,视为不答辩。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法官、李法官助理、李书记员
联系电话:0660-3291199、3297819、3388705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2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