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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向范晓妮送达通知书、限制消费令、报告财产令))
文章类别: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0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粤15执216号
范晓妮:
你与申请执行人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仲裁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2020)武仲裁字第023100061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15执2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责令你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财产。自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